叶壹财经讯 12月29日,据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22年第14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播恩集团”或“公司”)首发申请获得通过。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035 万股。
据了解,播恩集团主营业务为饲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凭借着优质的产品质量、良好的技术服务和企业信誉,公司市场规模稳步扩大,目前已覆盖全国多个省市,发展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全国性饲料提供商。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猪用饲料。播恩集团大力推广幼小动物营养理念,在猪动物营养领域,主要为客户提供优质教槽料、乳猪料等高端幼小猪营养产品。为及时、充分、有效地响应客户需求,公司战略性地在江西省、广东省、浙江省、重庆市建立了生产基地,坚持“总部统筹调配,区域响应协同”,根据养殖猪类品种、环境、地域养殖习惯等特点,为客户提供相应产品及服务。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营业收入、净利润2022年上半年大幅下滑、2022年3季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全年业绩预计是否审慎,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2)报告期内猪肉价格波动对发行人产品单价和销量的具体影响,是否具有高度相关性,是否存在一定的滞后性;(3)上游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传导机制及具体影响;(4)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主要因素是否已消除,业绩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相关应对措施及有效性,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方法及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经销商及客户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在经销商及客户稳定性与业务持续性方面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在职员工、前员工或其近亲属控制的经销商或客户在定价原则、信用政策、返利政策等方面与其他客户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3)返利金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返利计提与实际返利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与销售收入相匹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方法及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饲料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商业合理性及可持续性;(2)发行人对应幼小猪阶段产品销量占比明显高于其他生长阶段饲料需求占比的原因及合理性;(3)毛利率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方法及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